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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武廖月娥荣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

A-A+2013年11月4日09:47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乔伊蕾)记者今天从省文明办获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近日揭晓,共有54人被授予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265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我省临湘市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经理李国武被评为“全国诚实守信模范”,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新合村桐冲组村民廖月娥(女)被评为“全国孝老爱亲模范”。

  “做人要讲良心、讲诚信,我一辈子痛恨假冒伪劣、拒假反假。”作为一名企业家,李国武不惜花巨资收假购假再销毁。他凭良心办厂,用道德自律,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20年来,他主动焚烧销毁假冒、不达标产品和原材料20多次,焚毁总价值超过85万元,放弃潜在利润高达600多万元。

  今年50岁的廖月娥,从小便承担起了照顾多病的养父母、料理家务的重任,直至他们去世。此后,她先后接了4位孤残乡邻回家养老,并为他们送终,其孝老的事迹在当地广为流传。此外,湘潭县文化馆退休干部赵在和、湖南省保险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毕明哲、91991部队后勤部助理员阳鹏、新化县上梅镇北渡中心小学原校长杨建一、宜章县长策乡政府退休干部刘真茂、 永兴县柏林镇电影放映员马恭志、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生欧阳恒、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在校学生何平(女)等8人荣获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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