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儿女去自首
聂水华就医后,聂炳光夫妇一直贴身照顾。
当时长期在南华附三医院治疗,聂家住在东湖镇,两地相距30多公里的山路。聂炳光每天骑摩托车接送聂水华。他的脸颊上有一个长约5厘米的疤,是接水华的路上摔的。
后来,全家带着聂水华到湘雅三医院治疗。聂炳光要给水华捐肾,后因配比不成功终止。聂水华继续做透析,每个月需支付几千元的透析费。
这个家庭并不富裕,聂炳光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无法支付起巨额的医疗费用。而这时,聂水华的“新农合报销发票”给了他们希望。聂炳光多次帮女儿办理兑付手续,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是“协助骗保”的性质。
2012年11月,聂炳光听到儿子聂志军在与水华争吵,这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当天晚上,一家人召开了家庭会议。次日,聂炳光拉着儿女去自首。
陪孩子走到最后
“犯法要不得,纸包不住火。”聂炳光对于犯法的事情特别敏感。十多年前,儿子聂志军入狱后,他只看过儿子一次。聂炳光记得,隔着钢化玻璃,他和儿子离得很近,儿子很消瘦,但狱警怎么都不让他们握手。
聂炳光说:“都是我的责任,我一辈子没做错事,就是没教好孩子。”他多次向记者表示自责,但说不出自己错在哪里。他反问记者:“如果不是我的错,别人家的(孩子)怎么好好的?”
问及是否后悔当初收养水华,聂炳光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他认为收养的事情都是命中注定。
司法部门正在商讨儿子聂志军的收监问题,聂炳光没有想求情,他说:“犯法就是犯法,求情没用,我认。”
记者离开时,聂炳光扶着聂水华慢慢走上楼。走时,他告诉记者,即使没钱医治,他也会陪伴孩子走到最后,“把她好好地送出门”。
账单
套取42万补偿金15%的税费返还给“票贩子”
聂水华说记不清自己到底套取了多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
按照哥哥聂志军所说,其中大部分套取的钱都给了长沙的“票贩子”。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聂水华前后拿去报销的票面金额为1158230元,但要以15%的税费返还给“票贩子”,共计约173734元。
而1158230元的票真正套取补偿金约为421668元,聂水华真正拿到手里的钱只有20多万。
“现在要偿还42万多,但就是治病没花,也只有20多万,还要交罚金,不得不欠账。”聂志军说,事后他多次与聂水华到长沙寻找当日的“票贩子”,但均无果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