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险以为是取巧,谁知道会犯法
聂志军不爱提起狱中的生活。十多年的别离,其间他只见过家人一面。和人聊天,他只愿从离开监狱时谈起,“从没有过的开心,感觉活了过来,很美好,再也不想回去。”
在狱中,聂志军有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但还是和社会脱节了,太多东西不懂。”他说,妹妹在湘雅三医院住院期间,曾多次托他到农合办办理兑付手续。然而,后来出院后,水华还给他发票让其办理,聂志军有些奇怪:“怎么没住院也可以报?”妹妹告诉他那是医院的“特殊照顾”。聂志军觉得,“有钱报销是好事”,而且这个家急需钱解燃眉之急。
“开个发票,多报一点,以为只是取巧,谁知道会犯法?”聂志军先后在农合办办理了9次兑付手续。直到2012年11月的一天,当地卫生局的熟人老陈告诉他,水华报销的发票有问题,“已经在查了”,聂志军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第二天,他带着一家到衡山县公安局自首。
聂志军以为,这件事可以罚款了事,没想到法院还判了刑,他需要再次面对铁窗。
担忧如何解开妹妹的死局
聂志军说自己不后悔。除了打小的兄妹情分,他心里还有一个坚守:当初进家门的时候她(聂水华)是好好的,不能不好了就不要了。
比起收监,更让聂志军担忧的是水华的死局,他分析了两种情况:
一、他被收监。父母年事已高,不可能支付水华的治疗费用。别说换肾没有希望,就连每月数千元的透析费用都无法支付,水华只能等死。二、他没被收监。因为“骗保”的事情,要退还40多万,加重了家中的债务,他也给了周边人“再犯”的印象,很难筹到钱。而水华因为此事,2013年一年都没申请到补偿款,病仍旧难以继续医治。
“怎么走都是死。”说到这里,聂志军揉了下微红的双眼,猛吸了一口烟。他骂骂咧咧地说:“要是能救(她的)命,我再进去蹲三年,蹲五年。”
养父
一辈子没做错事就是没教好孩子
“村内同龄人里第一个入党;1972年,任村支部书记;1974年,转为公社农电员;1986年,升为公社农电站站长……”11月27日,为了证明自己多年的“清廉”,聂炳光一项项罗列着自己的履历。然而,这个昔日的公社农电站站长,晚年的档案上却多了意外的一笔:养女聂水华为求生骗取了42万余元补偿款,作为父亲的他因有协助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注定的女儿
聂炳光今年65岁,能清楚地背出自己的履历。
初见聂炳光时,他夹着一个公文袋,走路时会挺起佝偻的身子。和记者聊天,他多次说到“(自己)一辈子没犯错”。可在这句话的背后,是这次“怎么也抹不掉”的获刑经历。
“都是注定的。”聂炳光说,收养聂水华是个偶然。1989年的一个冬天,聂炳光在农电站上班时,发现办公室内多了个女婴。他还记得孩子的襁褓是红色的,上面有印花。兜里的纸片显示,孩子出生仅两天。
那时,聂炳光已经育有两女一儿,大的近20岁了。按照当时的政策,聂炳光不可能再收养孩子。第二天一大早,他铁了心出门准备把孩子送人,碰上时任公社书记的雷海东。
见孩子瘦弱,雷许诺帮孩子解决户口问题,让聂炳光先照看着孩子。聂炳光揭开襁褓,看到婴儿对他笑。那时,聂父去世不久,聂母见到孩子后也多了几分生气。女婴就这样被收养了,取名叫“水华”,意为莲花。
回忆起昔年,聂炳光一脸笑容,他一直觉得水华是个福星,是注定的女儿,对其额外呵护。按照妻子唐秋莲的话,“比亲女儿还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