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1月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政华 陆义)妻子信教经常外出不归,丈夫一怒之下将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我们从湘乡市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夫妻双方最终摒弃前嫌,和好如初。
今年8月的一天,湘乡市男子左某来到湘乡市法院虞唐法庭诉称:自己与妻子婚后感情一般,妻子信仰某教后常在外游走传教,2007年以后更是变本加厉,一年四季在外,即使回来也是回娘家,对他不闻不问。此前,左某一直盼望妻子回头,却始终没盼到,无奈之下只好起诉要求离婚。
今年9月下旬,该案开庭审理。庭审中,作为被告的左某妻子辩称,她和丈夫的感情未破裂,是丈夫不相信自己。她虽常年外出打工,但每年也都回来且尽了家庭义务,不同意离婚。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努力劝说左某尊重妻子的宗教信仰自由,更不能因此草率地结束双方的美好姻缘,并指出左某对夫妻矛盾的产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有些方面要改正。
同时,承办法官也积极做左某妻子的工作,要她不要老是外出,可以在家门口传教,同时也能照顾好家庭,家庭的和睦幸福需要夫妻双方的细心经营和磨合。经过一上午的艰难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被法官的真情打动,自愿达成和好协议:左某妻子不远走传教,信教的同时搞好家庭建设;左某不干涉妻子的信教自由等;双方在经济上应透明并共同管理共同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