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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副省长:政府债用了很贵的、期限不匹配的融资方式

A-A+2014年3月5日14:36人民网评论

  政府债用了很贵的、期限不匹配的融资方式

  《中国经济周刊》:城镇化不能简单理解为城市建设、城市投资。在城镇化过程中,作为地方领导,如何突破“唯GDP是从”的理念呢?

  张剑飞:现在我们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经济建设是什么?肯定是要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所以我觉得,追求GDP没有错,关键是要科学。比如说,违背市场规律,不顾环境保护,不顾资源约束地追求GDP,那是千万搞不得。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创造了更多的财富,政府就有更多财力来解决社会问题。

  《中国经济周刊》:您分管城乡建设,也分管金融。您认为在城镇化过程中该如何很好地借用金融力量,同时又避免地方债过于庞大?

  张剑飞:我们现在进行城市建设、地铁建设、桥梁建设,服务年限大多是50年、80年、100年。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政府,如果用当期的财政收入来支付一个服务百年的基础设施,是不可能的,需要金融工具。假如我用三年的财政收入建成了地铁,这三年,老百姓全部勒紧裤带,之后的人不用付费,只享受,是不公平的。所以,政府负债,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对于政府债务,关键在于,一是规模问题,不能超过政府的承受能力;第二,要干该干的事情,最有效地使用资金;第三,经常项目下不能贷款。意思就是,政府运转都没钱,那你永远还不清。

  政府债这方面,我们由于过去重视不够,金融工具不够多,现在,我们在最需要用钱的时候,用了很贵的、期限又不匹配的融资方式。在国外,地铁、城际铁路发债,期限大多在20年、40年,利息可能在3%、4%左右;而在国内,现在不少政府债期限是3年、5年,设施还没建完就要还钱了。贷款利息8%、9%,甚至有的百分之十几。所以,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发挥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提供规范透明、成本合理、期限匹配的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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