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3月6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罗明利)购买奢侈品、赌博、炒股……挥金如土是朱莉(化名)的个性标签。然而,她所花费的钱并非来源于其合法收入,而是非法挪用公司资金,且数目上千万元。
2012年7月25日至同年9月4日期间,朱莉利用其担任深圳市某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出纳的便利,先后13次挪用该公司资金共计192.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与支出。
2012年9月11日至同年11月6日期间,朱莉再次利用担任中国某招标公司湖南分公司出纳的便利,先后6次挪用该公司资金2268万元。其中,2012年9月11日,朱某通过网银操作转账1005万元到湘潭县易俗河镇某名烟名酒店账户上,然后再转到其个人账户。
朱莉将上述资金2268万元,除归还挪用某房地产评估顾问公司的190万元外,其余全部用于个人买卖股票、奢侈品、赌博。
案发后,朱莉主动归还73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期间追回40多万元。
法网恢恢,“拜金”的朱莉最终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朱莉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湘潭县法院。
3月5日,湘潭县法院公布了对朱莉的一审判决结果,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