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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厅:律师违法执业构成故意犯罪吊销执证

A-A+2013年11月25日07:43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的意见》近日出台。记者昨日获悉,湖南将畅通法律服务退出机制,凡律师事务所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或者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终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湖南省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有的不签订委托合同、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出具正式收费发票;有的利用支付介绍费、咨询费、案源费、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违规跨区域执业、代理刑事案件,使用“法律事务所”、“律师所”等不规范的名称推广业务;一些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履行基本的法律服务义务,没有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法律服务,如不依法调查取证、不按时出庭等。

  针对这些现象,省司法厅出台意见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明确将畅通法律服务退出机制:申请人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书的,依法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律师事务所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或者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终止;律师违法执业构成故意犯罪或因非执业事由构成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公证员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予以吊销执业证书处罚。

  根据意见,2014年6月底前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将统一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建立网上查询系统,实现输入名称即可查询法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住址、组织形式、奖惩情况,执业人员的执业证号码、相片、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奖惩、诚信情况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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