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政策法规对破格提拔干部只笼统地提了一些原则性要求,一直未作出具体规定,并没有对‘破格’的‘格’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靠各地各单位自行把握。”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这从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规定》的出台,正是为了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以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不降低选任标准
不扩大适用范围
给破格提拔戴上“紧箍”
“不能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前一段时间网络曝光的年轻干部‘出格’提拔事件,暴露了一些地方‘破格’提拔干部背后的权力寻租与违规违纪问题。”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破格提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坚持“特殊需要”和“特别优秀”原则,不能降低选任标准,不能随意扩大适用范围,不能针对特定对象量身定制破格提拔条件,不能指令破格提拔特定人员,不能随意变通选任程序。
《规定》对“出格”提拔作出明确要求:对违反本规定破格提拔任用的干部,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破格选拔任用干部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委党校艾医卫教授认为,坚持从严、依法依规破格,对干部是一种关爱;目无法纪、漫无边际破格,对干部是坑害。破格提拔一定要慎用、不乱用。只有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纪律严明,那样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
据了解,在突出建章立制的同时,我省还特别注重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9类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分类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