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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多措并举助推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2018年08月14日 09:59 湖南检察 

  湘检网讯(通讯员 谢衡兰)“衡阳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敢担当、善创新、有力度,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7月27日,在湖南省衡阳市检察院举行的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现场座谈会上,在场的市人大代表对该院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建议的答复纷纷称赞。

  据了解,今年1月召开的衡阳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专门就公益诉讼工作向衡阳市检察院提出了《关于全力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建议。该院收悉后,高度重视,重基础、出实招,多措并举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驶入了快车道,使之成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利器。

设立专门机构助推公益诉讼专业化

  “专业化办案机构的组建,为我们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衡阳市人大代表的陈旭,是该市雁峰区检察院民行科一名青年检察官,对此深有感触。

  陈旭告诉记者,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后,衡阳市检察院在湖南省检察院的部署下,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并向衡阳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的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议也专题研究了公益诉讼工作,出台了实施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在行动上给予积极支持,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提起公益诉讼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置于建设最美地级市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敦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检察机关专题汇报,研究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具体意见,组织28家行政执法单位举办了公益诉讼工作动员会暨培训班,提高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还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办法》,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

  全市各基层院也主动汇报,积极行动。衡阳县委、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耒阳市委办、政府办出台支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宁市检察院与该市监察委员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的意见》,形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

  2017年9月,衡阳市编办批复同意衡阳市检察院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处,成为湖南第一个成立公益诉讼专门机构的市级检察院。同时,在各基层院按照“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要求,设立公益诉讼专门办案组织,并建立以院为龙头,基层院为办案主体的“一体化”办案机制。至此,衡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形成了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门机制的良好工作模式。

健全“内外”机制拓宽案源渠道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线索来源最为关键。”衡阳市人大代表、石鼓区五一路小学老师丁琼感慨道。她向记者介绍,衡阳市检察机关从“内外”开刀,积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

  今年4月,衡阳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与民行检察工作内部协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公诉、侦监、控申等业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统一移送公益诉讼部门,集中登记,集中管理;公益诉讼部门依法审查、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将结果反馈线索移送部门。同时,将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线索纳入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办案和司法工作流程,纳入年终执法状况考评考核。

  同时,积极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良性互动,先后与衡阳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环保、食药监、人防、国资等行政执法部门会签了联系协作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信息平台共享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重大执法专项行动和活动、检察机关参加政府法治部门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检查和督查考核等多个机制。

  “这些机制的建立,成为了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的助推器。”丁琼介绍,比如今年衡阳市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共发现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索62件,立案62件,目前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为依法整治校园周边食品乱象和安全隐患作出了重要贡献。

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利器

  今年初,衡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逮捕一起涉嫌环境污染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从衡阳县妇幼保健院各科室保洁员处直接收购医疗废物,并将医疗废物非法销售给他人,存在疾病传播危险和环境污染隐患,遂将该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处。

  医疗废物流入市场,是偶然巧合?还是监管出了问题?县妇幼保健院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检查是否到位?经衡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蒸湘区检察院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查明该保健院在医疗废物的日常处置和监督管理上确实存在漏洞,致使部分医疗废弃物被非法出售、违法处置,存在疾病传播危险和环境污染隐患,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危险。遂向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局迅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约谈该保健院负责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和1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在全县医疗单位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杜绝类似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发生。

  “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诉前程序,积极推动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共利益,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谭敦龙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如办理的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不依法履职案,房产公司投资开发的5个保障性信房项目既未按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又未缴纳相应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致使国有财产被侵害。衡阳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对该系列线索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收回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2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

  据了解,今年1至7月,衡阳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6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7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9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12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1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14.5亩,督促国土部门收回土地出让金985万余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4262万余元,督促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4.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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