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5名正处级干部“晒”出财产
本报11月22日讯(通讯员 吴志敏 记者 周怀立)“贵单位网站‘廉政建设’栏目无内容,对此你怎么看”、“请你介绍一下所用公务车的初始购买价、排气量”……今天,株洲市纪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市纪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党风监督员等与会人员,向参加这次述廉评议的9名正处级干部频频发问。
此次述廉评议对象,有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也有市直部门“一把手”。会上,他们都要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4个方面公开述廉,内容包括月工资收入、房产明细、配车标准、家庭成员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评议对象述廉后,述廉评议组向大会报告其廉洁从政有关情况,市纪委委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再向其进行口头或书面提问。对提问,必须现场回答并作表态发言。然后,市纪委委员对每名评议对象进行廉政测评投票,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会后,评议对象将对评议中提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在2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纪委。
近年来,株洲市积极探索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明确提出县处级党政正职要在市纪委全会(扩大会议)上公开述廉并接受评议,“晒财产、亮工资、受质询、听评议”,接受“廉政体检”。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市本级也已分3批对25名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正职进行了述廉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