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供述
根据佘琛臻的供述,自他在基建办工作以来,前后有两名局领导负责基建工作。黄运礼时任纪委书记,担任基建主管领导和基建办主任,负责局机关基建 的全面工作,和基建办的财务审批、合同签订、基建招标的甲方评审代表以及施工现场的督导工作。办公楼主体验收后,黄的工作由常务副局长李志兴接替。
佘说,整个大楼的设计是华银建筑设计公司拿出方案,经长沙市规划局审批后,由龙武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土建招标书,湖南省招标局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空调安装、消防安装、电梯、空调机组、弱电安装等项目招标书。而这两家单位是黄运礼指定的。
此后,中国青年报和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曾前往长沙市纪委要求了解调查进展,但未获答复。
据钟孝思、张雨成等人反映,佘琛臻在双规期间,交代受贿金额有16万元,但办案机关只认定8.1万元,理由是找不到行贿人。据佘交代,装修老板杨某曾送给他22万元,而杨某根本没有到案。还有一名行贿人肖某,向佘行贿两万元,也没有到案。
为此,中国青年报记者设法查询了有关资料,发现佘的供述中确实有杨某和肖某的行贿事实。
杨某承接长沙市工商局大楼二次装修项目,与佘有过经济往来。2004年下半年一天晚上,杨寻机搭便车,塞了两万元在佘的车上座位下面。2005 年下半年,杨给了佘琛臻一张建行卡,里面有20万元。这笔钱佘琛臻后在自家装修、买车库时使用了。佘琛臻称,2008年他将钱退还给了杨。
2004年12月,长沙市工商局大楼工地,肖某将两万元放进佘的背包里。
佘供认,在招投标前,肖某曾带着深圳郎时家具公司的设计师和老板来基建办找他,要求参加办公家具的招投标。之后,他带领设计师现场丈量尺寸、实地考察,告诉他们关于家具配置的指导意见,告知制作家具设计配置的计划书。
记者发现,这两节供述,之后都没有调查的下文。
长沙市纪委调查组的一份报告曾建议:1、由审计部门对市工商局的空调安装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尤其是要到现场对照审计,剔除虚报作假的部分。2、对工商局参与工程建设的前任班子成员中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追究其责任。
“据我们所知,这两个关键建议一个都没有采用。”上述举报的数位长沙工商局原领导表示,纵观此案的查办,明显存在人为操控、运作的痕迹,“没想到里面的水会这样深!”
腐败问题依然无解
尤其令许多举报者愤怒的是,数千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似乎将就此终结。
长沙市工商局原书记钟孝思、张雨成和原局长左泽民等人指出,仅从佘琛臻等人案中就可以发现,在市工商局大楼建设中,存在着严重的内外勾结、侵吞 国家资产的问题,其作案手法简单、粗糙,痕迹清晰可见。结合湖南省审计厅此前的报告可以推断,在其他大小项目疑点重重的“结算超标”、“低中高结”事件 中,背后必有惊人的违法事实。
例如,在2002年10月31日发出的“智能化综合用房工程项目”(即办公楼、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中标通知书》上,注明中标价为1500万 元。但在2002年11月8日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则特别注明“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按实结算,总价下浮的结算办法”,明显有意逃废招投标 法的规定。
在众多项目中,数额差距最大的空调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由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其中显示:空调项目为“国内邀请招标”, 中标价109.8655万元,中标单位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实际建设时间从2003年6月开始,2004年12月竣工。数年后,湖南省工商局内部审 计处曾指令市工商局委托湖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该工程竣算进行审核。2007年9月16日,该公司的报告书结论为:该工程施工单位送审金额为 15939089.52元,经审计公司审定工程造价为8755073.91元,核减金额7184015.61元。据此,湖南省工商局内部审计处要求按照审 核结果办理结算手续。但在报告书没有形成前,大部分安装工程款已经付出。
据调查人员发现,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主要工程项目及设备采购均在2004年前发生完成,2005年剩下扫尾工程。但其中很多设备、安装、工程 等项目的招标均为“低中高结”,结算价格均远远超过中标价格。其途径在于,长沙市工商局将招标项目通过变更设计,改变中标价格。“虽然招标文件中并没有可 以更改价格的条款,然而,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价格条款实际上都为结算价格超过中标价埋下了伏笔,还把本来由施工方出的钱改为由市工商局埋单。”一位知 情人士称。
此类事件不胜枚举。如办公楼室内二次精装饰中标价为329.64万元,实际投资1260万元,超中标价930.36万元;后勤服务楼及综合楼附 属会议厅、办证厅及连廊工程中标价为548.01万元,实际投资1002.7万元,超中标价454.69万元;办公楼及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1500 万元,实际投资1836.25万元,超中标价300多万元;综合楼空调系统安装工程中标价为109.87万元,实际投资875.51万元,超中标价 765.64万元……
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称,长沙市工商局在项目变更中没有任何监督程序,没有集体讨论决定,没有会议记录,相关资料也不全。“从表面上看,是甲方不懂行,被施工方左右,工程共计多付出了几千万元资金,是渎职行为。但调查中,很像是故意设置漏洞,可能是预谋的行为。”
然而,即便如此,被媒体轰轰烈烈报道的长沙市工商局大楼事件目前已经波澜不惊。“原来批示的省纪委书记已经退休,长沙市纪委的调查人员多有异动,作为渎职和腐败标本的工商局大楼案可能永远没有答案了。”一位举报者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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