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12日讯(记者 喻向阳)今天,江苏省常熟市法院对“常熟6农民工自卫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农民工正当防卫不能成立,均构成聚众斗殴罪,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攻方“砍刀队”曾勇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不等以及缓刑,判处农民工何强等5名被告人1年6个月等、缓刑以及免予刑事处罚,另一农民工李毅夫因案发时未成年,免予刑事处罚。
5农民工具体判刑如下:何强1年6个月,张胜1年6个月,缓刑2年;陈强1年2个月,缓刑1年半,张人礼1年2个月,缓刑1年半,龙云中免于刑事处罚。未成年人张人礼另判。
2011年4月2日12:45:28,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忠发投资公司二楼办公室里,24名男子手持砍刀长驱直入,6名湖南打工仔手持菜刀等“武器”奋起反击,“砍刀队”自行逃跑。
6名湖南人击退砍刀队深圳卫视《正午30分》事后,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判处湖南5名打工仔有期徒刑3年(另外一人因未成年做另案处理),判决当日,涉案对方无一人归案。11月1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人民法院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裁定:撤销常熟法院刑事判决;发回常熟法院重新审判。
2011年11月30日晚,来自北京、湖南、江苏等地的律师齐聚常熟,组成律师团免费援助六位农民工。翌日,律师团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了被告,并向常熟市法院提交相关文书等手续。2012年3月30日晚8时,长达10天的“常熟6农民工自卫案”庭审结束。
农民工何强母亲苏女士现在常熟,她在电话中告诉红网记者,对常熟市法院二审的判决结果“非常不满”,将上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之前为农民工作无罪辩护的律师们也表示,也将为他们做免费公益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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