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2日讯(通讯员 谢兴吾 记者 李宁)今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230万企业退休人员将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90元左右。
近日,根据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安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公布了我省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在上述普调基础上,对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同时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在我省部分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近期尽快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从2005年开始,我省已连续8年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得到了较大幅度提高,使广大退休人员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今后,我省将按照国家部署,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