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眼红丈夫管理的公款,竟起了贼心,贪心的曾某最终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代价。10月31日,曾某被平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曾某的丈夫叶某系平江县某村支部书记。2013年3月开始,曾某陆续发现丈夫藏于家中的村民房屋补贴、双季稻补贴等共计48万元公款,便萌生将这些公款占为己有的想法。5月30日晚,曾某外出串门后见丈夫还未回家,便将丈夫分三处藏于家中的48万元现金取出,用两个白色塑料袋装好藏在邻居家屋后的地窖里,然后回家将房间、仓房、堂屋、厨房翻乱,伪造被抢劫的现场,并跑到家门口大声呼救,待丈夫及一众邻居赶到后,曾某谎称遭到二名蒙面男子持刀抢劫,并称该两名男子已经沿出门右边的小路逃跑。
5月31日深夜,曾某将事实告知了丈夫,叶某随即报警,并陪同曾某自首。曾某已将所盗款项全额退还。 (记者 段佳通讯员 徐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