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茶陵11月6日讯(通讯员 陈文雅 段浩宇)湖南茶陵一经营超市的夫妻俩龙某、曾某财迷心窍,用POS机套现高额手续费,涉案760万元。2013年11月5日,株洲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对龙某、曾某以非法经营罪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7年被告人龙某、曾某两夫妻在茶陵县县政府旁开了一间晚云超市,2007年以来两人分别以茶陵县晚云南杂店、炎陵县桃源批发部、桃花食品批发部、茶陵县运花副食品店的名义申请办理了四台POS机。起初夫妻俩本分创业以经营超市谋生,POS机成为超市内方便顾客刷卡购物代替现金支付的便捷支付方式。偶然得知POS机可以用来套取现金的发财路子后,POS机摇身一变便成为夫妻俩的“摇钱树”,被龙某、曾某通过虚构交易的形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并从中收取1.5%、2%的高额手续费,在三年内疯狂套现760万元,二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POS机是销售点终端机具的简称,按照申领人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规定,POS机仅用于真实交易,不能用作虚假套现。但被告人龙某、曾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收取高额手续费,违反国家关于经营行为的规定,利用POS机帮超市顾客违规套现,情节特别严重,或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