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0月23日讯(通讯员 刘常青)王某独自带着4岁的女儿妞妞(化名)从长沙来到株洲,教唆幼小的女儿盗窃商店柜台上的手机,成功得手一次之后,在第二次作案时被抓。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某,女,永州道县人,无业。4岁的女儿妞妞一直由其带在身边抚养,丈夫长期在外务工,多年没有回家,无法联系。2013年10月4日,王某带着妞妞从长沙乘坐大巴车到达株洲火车站附近。在来株洲的路上,王某就告诉妞妞要她偷手机打游戏,还可以用偷来的手机换钱看病。
下车后,母女俩在株洲街头到处闲逛打算偷东西。当天中午13时许,她们来到钟鼓岭七星购物广场二楼某饰品店,透过玻璃橱窗可以看见店内没人,店铺柜台电脑桌上有一台白色手机,王某就叫妞妞进去把手机偷出来。母女俩离开购物广场后,在中心广场的公交站正看着手中偷来的三星I9500手机,恰好碰到一个孕妇老乡,便口头约定1200元卖给她,但这个老乡身上没有这么多钱,让王某回道县老家后去拿,王某答应并把手机交给她。
当天中午14时许,母女俩又来到家润多商场。来到商场二楼一家店里,王某假装在看衣服,要妞妞到柜台去寻找可以偷的东西。一会儿妞妞偷了一台三星7100手机放在衣服里走到王某身边,这时店主发现妞妞偷了东西,妞妞赶紧将把手机往店铺沙发上一丢,与王某往外走。走出店外几米远时,王某被商场保安抓住,之后民警赶到。
经鉴定,被盗八成新的三星7100型手机价值2680元,九成新的三星9500型手机价值3510元,被盗手机价值合计6190元。
目前,妞妞在由王某的姐夫委托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