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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网友强奸反成其女友 并介绍舍友给色狼

A-A+2013年10月23日15:34齐鲁晚报评论

  原标题:女大学生被强奸不报警还介绍舍友给色狼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隋秀芹 王晓) 20岁大一女生,初次与网友万明(化名)见面就被强奸,被迫成为万某女友。令人不解的是,这个女孩还把自己的舍友介绍给万明的朋友,结果导致舍友也被强奸。

  20岁大学生粗心

  约会网友被强奸

  今年1月,日照某大学大一女生小芳(化名),通过QQ聊天认识了秦楼街道某村的网友万明(化名),双方聊得比较投机,2月份,小芳和万明相约见面,20岁的小芳没有丝毫戒备欣然赴约,不料却被万明强奸。

  事后,万明威胁小芳不要声张,否则就找人轮奸她。小芳一怕丢人,二怕万明真的报复她,就没有报警,而是与万明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

  看到万明如此轻而易举就找到了女朋友,一同开洗车店的李翔(化名)很眼馋,他便让小芳也给自己找一个女朋友。结果,单纯的小芳就把舍友都叫了出来一起吃饭,李翔就看中了小芳的舍友小静(化名)。

  邀舍友一同吃喝

  连累舍友被强奸

  之后,李翔多次给小静打电话,想要约小静出来,但都被拒绝了。后来,李翔找到小芳帮忙,小芳就说服了小静,把小静带到了洗车店。

  今年3月,几人在洗车店吃喝,小静和小芳都喝了酒,期间,小静想要一张餐巾纸,李翔便让小静到卧室去拿,随后李翔便悄悄尾随进入卧室。

  进入卧室后,李翔立刻将门反锁,采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将小静强奸。

  事后,小静把遭遇告诉了舍友,舍友随后就报案了,很快李翔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最终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遇不法事一定报警

  谨慎结交网友

  据办案法官介绍,小静报案及时,最终李翔被绳之以法,而小芳也声称被强奸,“但一是她没报警;二是时间久远,不好取证;第三万明跑了,正在抓捕中。所以难以立案。”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女生,尤其是刚入学的新生,出门在外一定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谨慎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另外,女生尽量少沾酒,避免因醉酒或意识不清给他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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