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80后未婚妈妈6楼扔下亲生女婴
来源:衡阳日报 2012-01-12 11:24:11
衡阳日报讯 衡阳石鼓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一起故意杀人案,该案因其特殊性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女,1987年生,大学肄业文化。2011年5月5日早上6时许,被告人刘某持他人的身份证在衡阳市湘江北路某客房部6楼登记入住。当日上午,被告人刘某独自在该房内产下一名女婴。为避免他人发现自己未婚生子,以及想到日后独自抚养上的困难,刘某于当日晚7时许,将女婴装入一个黑色塑料袋内,从阳台上将其扔下致死。经法医鉴定,女婴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剥夺亲生婴儿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刘晓飞 滕圣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