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益阳讯 11月21日,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对“地税巨贪”刘迪贪污案的另一主角邬硕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邬硕超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与其因犯赌博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35岁的邬硕超是益阳人。2004年9月,邬硕超与在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担任会计的刘迪确立恋爱关系,2005年3月开始同居。2005年初,邬硕超因在益阳市迎风桥镇参与赌博欠下六十余万元赌债。事后,由刘迪挪用所在单位公款代替偿还。刘迪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方式贪污挪用公款1800多万,今年9月一审被判死缓。
通讯员张跃飞 罗龙辉 记者刘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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