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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A-A+2014年6月17日07:34法制网评论

  取证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在查阅了相关文件之后,余仁财开始着手搜集具体证据。

  由于此前停车收据均已丢失,为了获取较为完整的证据,今年3月17日,余仁财特意驾车来到黄兴路步行街人民路边的泊车位停车,刚停下不到2分钟,便有一位女性收费员要求其缴纳停车费12元。

  余仁财收到印有“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和“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票据两张,并拍下了收费员工作证。

  接着,余仁财分别向长沙市政府、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共4个部门,就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标准等事项申请信息公开。

  4月底,余仁财收到了4部门对申请信息的回执。半个月后,他向长沙中院递交起诉材料。6月6日,余仁财收到长沙中院开庭传票。

  事实上,质疑声的背后,他们也存在隐忧。刘凯作为余仁财的同事,是本案参与庭审的十多名声援律师之一。

  “起诉市政府,不会有什么风险吧?”开庭之前,刘凯向记者说出自己的担忧。他在网上找到2009年长沙27名凤凰山庄业主起诉长沙市政府拆迁程序违法胜诉的消息,如获至宝,并且链接到博客当中。“长沙市政府竟然甘于当被告,坦然接受败诉,充分说明长沙市政府、市长敬畏法律,敬畏民权。”刘凯在博客中写到。

  与刘凯不同,余仁财显得坚定一些,此前,他也担心律所、律协或者司法局过来招呼,考虑再三,余仁财选择用公民身份进行诉讼。“假如我败诉,我会继续向长沙市政府申请有关停车费用去向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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