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16日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湖南省检察机关对“衡阳破坏选举案”中48件案件50名被告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迄今为止,湖南省检察机关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立案侦查65件68人。对其余涉案人员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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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路线图
1、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召开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527名,从93名代表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76名湖南省人大代表。会议期间,部分候选人为当选湖南省人大代表送钱拉票。会后,该行为被举报。
2、2013年4月,湖南省纪委成立专案组。6月中旬,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衡阳破坏选举案共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人民币,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3、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确认当选无效。衡阳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4、2013年12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决定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进行立案调查;对涉案的431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对在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5、2014年3月4日,湖南省检察机关根据前期调查情况,依法对周骥等7人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破坏选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迄今为止,湖南省检察机关对“衡阳破坏选举案”中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达65件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