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1月1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樊艳琴)趁自己不在家,前男友撬开锁骑走了电动车,并索要现金才肯还车,这令家住岳塘区中洲路的何女士非常郁闷。“10月29日在我上班的时候,他打来电话,说把我的电动车骑走了,要我给他2000块钱才肯还车。”11月18日,何女士说起了自己的遭遇。
何女士隔天就报了警,她的前男友彭先生承认是自己骑走了电动车。民警调解时,彭先生执意要求何女士给他2000块钱才还车,并称何女士还欠自己母亲1000元。何女士不同意彭先生的要求,称这笔钱她早就还了。
何女士还拿出了一张由彭先生打的1000元的欠条。上面显示,10月11日彭先生借了何女士1000元,约定一周以内归还。由于双方在恋爱期间有多次经济往来,第一次调解没能成功。
11月18日,派出所进行了第二次调解。这次何女士表示,如果彭先生归还电动车,那1000元就不需要还了。但双方仍各执一词,还是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接下来,我会根据调解人员的建议,到岳塘公安分局提出复议。”何女士无奈地说。
对此,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的杨巧律师表示,由于彭先生的行为不属于盗窃,若协商不成的话,何女士可留下购车票据、派出所谈话笔录等证据,以民事纠纷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彭先生返还车辆,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