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4日讯 近日,一名署名“彭青田”的男子在某网站论坛发帖,举报常德石门县公安局已婚民警马某与一女子通过微信认识后,多次在不同场所发生不正当行为。网帖发出后,石门县公安局立即对民警马某停止执行职务进行调查。目前,马某已被调离工作岗位。
网帖中,彭青田自称以“一个男人、一个受害人亲属的身份”,并表示整个事件“对一个男人来说是非常难以容忍的事”。
彭青田讲述,今年4月,石门县公安局46岁民警马某通过微信搜索到自家亲属汤丽(化名),他告诉汤丽自己在公安局上班,从事刑侦工作十几年,绝对不是坏人,专为保护人民财产与人身安全,请她放心。汤丽经过打听后,马某确实是公安局的。两人开始电话聊天,便有了吃饭、喝茶等接触。10月22日下午,马某利用微信约汤丽到其办公室,两人发生了关系。10月25日下午,马某再次利用微信约汤丽到石门县步行街某茶楼,与其发生了关系。11月1日下午,马某开警车接上汤丽去吃饭,提出想和汤丽发生性关系,汤丽以身体不适为由回绝了。在两人的交往中,马某还告诉汤丽,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与多名女性发生过性关系。
11月7日,石门县公安局当即对民警马某停职调查。石门县政法委和石门县公安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网帖反映情况属实。
11月8日,石门县公安局决定给予马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现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