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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乘客回家坐客车 太颠簸致骨折

A-A+2013年11月12日19:00红网评论

  红网长沙11月12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颖 通讯员 张威)乘坐的车辆一路颠簸不算稀奇事,但颠簸到胸椎骨折,到底是路太烂还是车太烂?常德津市一名乘客乘坐客车回家时,因为车速快及颠簸受伤致残,一气之下将司机、客运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澧县法院。

  今日(11月12日)从澧县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23091.49元,运输公司赔偿原告11200元。

  2012年12月11日,乘客付某乘坐被告胡某驾驶的一辆大型客车从湖北返回湖南津市老家,当车行至湖南澧县涔南乡境内时,因路况不好及车速过快,客车严重颠簸,造成原告付某受伤致残。

  经交警认定,被告胡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原告付某的12胸椎粉碎性骨折,属九级伤残。

  澧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在道路状况不良的情况下不按操作规范安全行驶,不减速慢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胡某在执行雇主安排的营运活动中发生事故,因此该责任依法均应由某运输公司承担;另经查明,事发前该运输公司为事故车辆投有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各一份,因此法院一审判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23091.49元,运输公司赔偿原告1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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