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衡阳蒸湘区丽天名园大厦,物业人员在大厦入口处执勤。图/滚动新闻实习生 张瀚峰)
11月6日中午,衡阳蒸湘区丽天名园大厦17楼,张军(化名)的装饰公司还没有迎来客户,这让他很着急。张军认为,客户突然锐减,这和小区业委会制定的新规不无关系。
张军说,自本月1号起,业委会要求非正式住户进入电梯收取1元/次的电梯损耗费,“电梯当公交车用,客户来了还要投币,这也太不合理了。”
对此,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大厦有45家经营公司,随着外来人员逐年增多,3台电梯才运行3年就全部更换了。同时,外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迫于无奈才出此对策。
经营户多交物业费,还要交电梯费
6日中午1点半,在大厦入口处,记者注意到一个铁皮箱,上面写有“电梯损耗费投币箱”的字样,旁边公示牌和墙上也张贴了“乘坐电梯收取损耗费”的通知。门口岗亭内有1名物业人员执勤。
张军说,丽天名园大厦自开盘以来就是商住混用楼,很多业主购买就是用于经营或出租给他人办公。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也给予区别对待:住宅户仅1.2元/平米,而经营户高达2.6元/平米。
不少经营户认为,他们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就包含了其工作人员与客户日常使用共有部分及附属设施的所有费用,如果再收取电梯使用费实质是重复收费,“客户主动上门,反被要求投币,这对经营户的生意势必造成一定影响。”
3日,大厦经营户湖南某律师事务所针对该新规,发出了一份“告全体业主书”。该事务所认为,业委会通过物业服务公司收取电梯维修费,并没有通过业主大会特别程序共同决定,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擅自收费系违法行为。
“每天参加保健品销售、培训讲座的外来人员众多,是重点收费对象。”李腊香说,业主委员会和经营户可以就此事进行协商处理,“双方都是业主,物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业委会最终目的还是控制外来人员
业委会委员李作祚说,大厦原本仅1-6楼为商住,楼上为住宅。因为地段好,不少业主购买后出租给他人办公,但45家经营户仅有3家获得业委会的允许。在丽天名园管理规约中,对经营户有明确的约定:各经营户不得在大厦内组织超过15人/次的集会或结社,严禁组织传销等一切违法活动。
李作祚说,有部分经营户进驻后,每天在大厦内开展保健品销售、培训和讲座等活动,外来人员蜂拥而至。除了导致电梯常常超载、不堪重负外,还严重影响业主们的居住环境。
“晚上经常能听见脚步声和口号声,吵得人整晚无法入睡。”李作祚说,有些经营户为了布置会场,往往在前一晚就通宵准备。活动开展时,集体唱歌、大喊口号的情况时有发生。
“新规实施6天,仅收到94元。”业委会主任严富智强调,收费只是临时采取的手段,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控制外来人员数量,确保业主安定的居住环境。他说,5日晚上8点多,30名业主代表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将非法的经营户清理出去。
李作祚说,如果经营户是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公约的规定,同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业主们还是会维护这些经营户的正当经营环境。目前,业委会成员已起草了申请报告,将递交给衡阳市工商局,请求派工作人员清查大厦内的非法经营户。
律师:未经批准电梯收费涉嫌违法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有关业主反映的经营户吵闹、电梯损耗的问题,相关利害关系业主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并将经营用房“恢复原状”。《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住宅的公共性服务、车辆停放服务和装修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据此,要向业主收取具有公共性服务的所谓“电梯损耗费”,均应报政府部门批准,否则涉嫌违法乱收费。
[微声音]
网友“BOZZ”最好的办法就是加个观光电梯,因为观光电梯不占用楼道空间,否则就实行排队制,否则都一窝蜂地挤,更没有效率。增加安保人员监督。收费不是有效的办法,难道收费就可以解决拥挤问题?那么收的费用又是谁拿走了?这些都是很值得质疑的问题。
网友“枫叶流丹”商户过多肯定会对生活产生不便,比如上班时间电梯干等不到,出入人员过于繁杂,不安全。收费电梯当然能起到作用,虽不至于让乘电梯的人减少,最起码修电梯的钱有了,不至于小毛病都动用维修基金。 (滚动新闻记者 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