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布了2013年9月份及第三季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9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13.3%至100%,平均为67.2%。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2.8%。海口、拉萨、舟山、福州、银川5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达100%,哈尔滨、盐城、泰州等2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80%以上,长春、连云港、扬州等2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50%至80%,1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O3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较多,分别占超标天数的48.8%和38.4%。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9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济南、衡水、保定、廊坊、天津和西安。
9月份,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13.3%至83.3%,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40.9%,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59.1%。“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43.3%至100%,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8.4%,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1.6%。“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46.7%至93.3%,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6.0%,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4.0%。
结果显示,2013年第三季度,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15.2%至100.0%,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8.9%,与上季度相比提高6.4个百分点。 记者鲍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