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因公出国司局级以下人员不得乘头等舱

A-A+2014年6月26日16:51新浪湖南评论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司局级以下人员不得乘头等舱、高级软卧

  为了杜绝此类变相旅游等现象,确保相关规定落实到位,新办法详细表明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国际旅费方面,规定也详细地一一列出了相关人员的乘务交通工具和座位安排。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或者火车硬卧。所有公务人员的国际旅费均据实报销。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严禁安排照顾性质参观考察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的业务培训。出国期间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盈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的参观考察。管理办法制定还了相应的开支标准表,美国地区为87美元每人每天,欧洲地区也均不超过70欧元。

[上一页] [1] [2] [3] [4]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
var QrcodeMediaDataPV = "http://sax.sina.com.cn/click?type=nonstd&t=REowMDAwMDA3OQ%3D%3D"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