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亟待完善
省政协委员 张琳
(代表民盟湖南省委)
【同期声】各地政府在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上,都在不断地探索更加符合民众利益的方法与路径。但是,征地拆迁中政府与被拆迁者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亟待完善。
【背景】征地拆迁中政府与被拆迁者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土地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费标准的补偿标准过低,体现不出地区差异;拆迁补偿政策混乱,同一区位的不同项目征地拆迁成本补偿标准不统一,政策延续性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成本无固定增长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依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到位,既定的保障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重拆迁轻安置。
【建议】尽快出台统一的征地拆迁政策,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补偿的指标体系,着力建立能够随经济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补偿标准周期性调整机制。要将安置工作作为征地拆迁中的头等大事,完善安置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和保证失地农民的社保资金安全,使农民得到基本充足的养老保障。制定征地拆迁中的安置工作程序与规则,做到安置工作达标后方能进行拆迁。建立征地拆迁安置信息公示制度。健全归属清晰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严格限定农村土地征用的公共利益范围。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提高我省能源自给能力
省政协委员 杨洪明
(代表民建湖南省委)
【同期声】我省能源需求总量在今后较长时期将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必须围绕能源发展布局,认真制定加强我省能源自给供应能力的对策。
【背景】2012年我省能源自给率仅为40%左右,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91%,能源自给能力不足,节能减排压力大。我省绿色能源增长虽然较快,但是由于电源与负荷不匹配、局部网架薄弱,并网发电困难,造成结构性窝电与缺电并存。同时,由于能源定价机制不合理,一次能源价格处于高位,现有电价机制对参与系统调峰的电厂没有给予经济补偿,水火电协调运行困难。
【建议】优化绿色与化石能源比例,积极推进绿色能源开发,提高绿色电力自给供应能力,加快启动分布式供能系统,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统一规划能源输送结构,合理规划电网和电源、油气输送管网建设,统筹规划和调度流域水资源,提高绿色能源并网容量。制定和完善调峰电源经济补偿机制、绿色能源上网电价机制、能源销售价格机制,稳妥开展发电企业的大用户直供,合理设定峰、谷时段能源价差,积极推行绿色证书和碳排放交易机制,有效引导绿色与化石能源互补协调供应。
化解农民工市民化障碍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省政协委员 王东
(代表民进湖南省委)
【同期声】城市已经成为了农民工的“新家”,只有化解农民工市民化障碍,才能更好地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背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但是我省的农民工市民化仍然面临着福利制度与户籍挂钩、就业层次低端化、收入支出差距大、劳动安全保护差、自身地位弱势等障碍。
【建议】增加农民工就业,实现农民工在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障三个方面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提高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的监管力度。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将农民工住房纳入各级政府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以下建制镇的户口迁移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统一的农民不动产登记制度、农村宅基地流转管理办法。
湘南崛起要打好
改革、生态、合作三张牌
省政协委员 杨翔
(代表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
【同期声】湘南要实现区域崛起和跨越发展,必须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打好“改革、生态、合作”三张牌,构建湘南地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背景】湘南地区是湖南对外开放的门户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但面对省际周边区域经济的快速崛起、竞争和挑战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政策“含金量”不高、开展省际区域合作力度不够等问题,发展已呈明显的盆地化趋势,形势不容乐观。全面深化改革给湘南地区发展带来的崭新机遇,如果不能及时抓住,将稍纵即逝。
【建议】抢抓改革先机,争创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理念,在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土地、金融、财税、户籍、商事审批等各项改革中先行一步。坚持生态优先,像推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一样,加快创建湘南生态发展示范区。扩大省际合作,加强与湘南周边省区的交通基础建设对接与合作,推动湘粤赣桂四省创建合作区:向东,将相关县市区纳入比照享受中央苏区政策范围;向西,对接北部湾经济圈;向北,融入长江经济带;向南,对接珠三角经济区和有望很快成立的粤港澳自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