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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52岁公职人员与少女开房 官员称未发生关系

A-A+2014年2月12日08:32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北京2月11日电 (田雪)日前,“湖南攸县”一事引起网民关注。据报道,当地公安机关已证实此事,今日,“求真”栏目记者从攸县宣传部获悉,目前,此事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并且向上级部门汇报。

  此前报道称,攸县森林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张某,约15岁的小梅(化名)以及另外两个未成年女孩开房过夜,被小梅拍下了张某与一名女孩并排躺在宾馆房间里的不雅照片,报道称该女孩年龄为13岁。

  据新华网报道,攸县有关部门表示,经调查,不雅照片上女孩的实际年龄是17岁,而非网上所称的13岁。在开房当天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抓捕了张某。

  今日,记者从攸县纪委案检室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此事目前确实已经立案调查,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攸县宣传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株洲市政法委、公安局已下来督查。攸县宣传部已经向湖南省委宣传部、株洲市委宣传部进行汇报。目前,案件已经移交到公安部门统筹处理。

  另外,该名工作人员还透露,对于涉事女孩的年龄问题,13岁肯定不符实际情况,其已满16岁,都没有发生关系。

  (原标题:湖南攸县:"公职人员与少女开房"并未发生关系 已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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