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20日讯(记者 廖洁)日前,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和冬春救助工作有关问题。会议强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制度性安排。科学制定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对于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使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将实施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2014年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为330元/月、165元/月。全省低保指导标准每年发布一次,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的制定以上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33%为参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为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的50%。各地在执行时不得低于全省指导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当上调。
会议强调,要将低保资金需求摆在首要位置,对“应保尽保”进行托底保障,重点保障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实现城乡低保能进能出的“应保尽保”。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基层低保工作经费“以奖代补”办法,对低保工作经费困难、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由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会议要求,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低保资金安全运行。要把好低保资金的分配关、管理关和监督关,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合理。要加强对低保资金的审计和监督,依纪依法严肃追责侵吞、挪用低保资金的相关责任人,严厉打击“骗保”、“闹保”、“赖保”等违法行为。要把低保工作做实做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继续把做好低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灾民生活救助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切实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缺粮群众安全度荒。
(原标题:湖南统一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 明年元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