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1月20日讯(记者 岳冠文 实习生 肖佳)“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意见》指出,要科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救助标准和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动态、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上涨指数应与物价上涨指数保持基本一致,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全省每年统一发布一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
各地要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市、县两级要设置举报投诉电话。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将加大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又讯(记者 岳冠文)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意见》,规定在2013年年底,100%的市州和50%的区县将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公正认定救助对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工作人员应承诺对救助申请家庭相关信息保密,因救助申请家庭信息外泄、滥用导致不良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