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张一叶)记者昨日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长沙城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高新区)即日启动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据悉,已缴纳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医保系统已自动核定2016年度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直接持医保手册到长沙市长沙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2016 年医保费用。未缴纳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的,系统无法自动核定2016年缴费标准,参保人员需持医保手册到所在社区核定后,再到长沙银行缴费。新参保工 作照常进行,参保人员需要按政策规定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相关参保资料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调整2016年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关于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为:一般 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 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等三类人员个人无需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三类个人无需缴费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到社区核 定,核定时间为11月1日—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