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11月2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唐江澎)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状将得到有效缓解。记者今日从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全省所有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群。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的人群,同步就参加了大病保险,不必再办理参保手续,也不 必再缴费。
覆盖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者都将受益
据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王湘生处长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2013年,湖南省在部分市州开展大病保险试点,有力缓解了当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今年全省全面推开大病保险。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群。据介绍,目前城 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个人自负的费用较多,因此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乡居民基本 医保参保人群,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不在所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