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费用:封顶线20万元

  《方案》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确定了大病保险对合规的高额医疗费用的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说,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50%以上的费用报销。

  记者了解到,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补偿比例,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越高,补偿的比例越高。具体为: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 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参合农民,大病共花了15万元,假定基本医保报销了9万元,个人需支付的医疗费用还有6万元,其中合规医疗费用为4.7万元。根据政 策设计,若大病报销的起付线为1万元,起付线以上的3.7万元分两段报销。3万元可以报销50%,即报销1.5万元;0.7万元可报销60%,即0.42 万元,加起来“大病保险”实际可再1.92万元。加上基本医保最初报销的9万元,患者一共报销达10.9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2.8%。

  王湘生表示,分段累计报销一方面是方便群众一个年度内的医药费用可累计报销,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过度医疗。

  报销方式:一个自然年度费用累计都可报

  《方案》明确,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分4段累计补偿。

  通俗来说,就是一个自然年度(当年1月至12月内),可以单次报销,也可以累计起来一起报销。例如,当第一次住院并没有达到起付线,不能进行大病报销补偿,但第二次住院又花费了不少钱,这时就可以累计2次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起进行报销。

  专家表示,不管是单次还是一年累计报销,实际报销的数额差别不大。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病情来选择,不需要多次住院治疗的,可选择单次报销;需要多次住院治疗且每次自负费用达不到高额费用标准的,可到年底一起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