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佳 因为无法忍受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在网上持续发帖,控诉自己存在涉黑、暴力执法等违法行为,湖南省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连同该局政委陈毅强、下辖派出所民警卿良杯,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上述2人诽谤,要求他们道歉。郑航与陈、卿3人认为,相关网帖如“法盲局长充当黑保护伞,继续残害受害群众”等,完全是胡、魏凭空捏造的。胡连友和魏爱国则坚称,他们的言论属实。该案将于今日开庭。
缘起多年前旧案
2000年4月,东安县新圩江镇沙子铺村九组村民胡连友,被东安县公安局以涉嫌贩毒为由刑拘,并处以4000元罚金。后来,警方因证据不足将其释放,退回罚金并赔偿1万元。被释放后,胡连友十余年来持续上访,控诉民警在刑拘期间对其实施殴打,并索取更多赔偿。
魏爱国与胡连友的遭遇类似,他在2007年与邻居发生纠纷后,被当地警方刑拘,伤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后,魏爱国被解除刑拘。他事后控诉在刑拘期间,自己所开的养殖场内有大量鸡死亡,因此向警方索赔。在索赔不成的情况下,魏爱国也开始上访,其间与胡连友结识。湖南省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告诉南都记者,魏爱国提出的赔偿请求是300万元的“天价”,但这金额遭到魏爱国的否认。
从2010年9月开始,胡连友开始上网发帖,希望自身遭遇能得到更多人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他先后在新浪、柒零叁网和红网,发布了“郑航深入拘留所造成受害人生命垂危严重恶果”等帖子。而从2011年4月开始,魏爱国也先后在百度、中华论坛发表“东安黑恶势力猖獗,谁来此地打黑除恶”等帖子。
胡连友和魏爱国均对南都记者称,他们的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都是因为郑航等人从中作梗,因此“要上网公布真相”。
曾因发帖被拘留
这些网帖发出后,在引发网友关注的同时,也被东安县公安局民警监控到。
胡连友向南都记者出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他与魏爱国曾在2011年7月7日被东安县公安局拘留十天,理由是“两人在国内多家网站发布诽谤郑航、陈毅强两人名誉的帖子”。决定书显示,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这份决定书昨日得到东安县公安局的证实。
同日,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将两份刑事自诉状,递交至东安县人民法院。
其中一份,是郑航与东安县公安局下辖端桥铺派出所民警卿良杯,联合起诉胡连友诽谤,认为胡连友发布的相关网帖有五点诽谤事实,包括声称其“涉黑保黑、腐败堕落、吃喝嫖赌等”、“无任何法律依据拘禁胡连友”、“安排凶手要打死胡连友”,以及“卿良杯等民警用残忍手段毒打胡连友四小时”等。
另外一份是郑航与东安县公安局政委陈毅强,联合起诉魏爱国诽谤。与上一刑事自诉状类似,郑航也列举了魏爱国发的相关网帖,认为存在以下诽谤事实,包括“郑航与陈毅强明知东安存在众多赌场,却充当保护伞”、“郑航与陈毅强明知东安县公安局部分民警吸毒、贩毒,却不依法予以严惩”等。
郑航在两份自诉书中认为,“上述事实都是胡、魏捏造出来的,是无中生有的诽谤”。与此同时,他昨日在电话中告诉南都记者,在东安,谁当公安局长,胡、魏就发布攻击谁的帖子,“迄今已赶走两任局长”。
局长起诉要求道歉
郑航同时介绍说,之所以选择起诉胡连友、魏爱国,是因为两人反复在网上发布不实指责,导致网上的浏览人数已达数万人,给他和东安县公安局的声誉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郑航对记者表示,他与民警对两人曾多次劝告,但始终没有效果,实在忍无可忍才选择走上法庭。郑航称,为了这次起诉,他准备了不少材料,包括东安县公证处对胡、魏二人在互联网上,诽谤他和卿良杯、陈毅强的有关帖子作的公正,以及相关的证人证言。但因“当事人始终不到庭,案子从去年一直拖到今年”。
记者在两份刑事自诉状中看到,郑航与陈毅强、卿良杯的诉讼请求都为:1 。依法追究胡连友和魏爱国的的刑事责任;2 。胡连友和魏爱国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在互联网上言行造成的恶劣影响。
胡连友和魏爱国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则坚称,他们发的帖子“完全属实”,愿为此负责,郑航指责其捏造“毫无道理”。
胡连友说,此前之所以未到庭,一是常在外地就医,无法抽身,二是他很担心回去后的人身安全。今年2月7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分别向胡连友和魏爱国发出传票,该案根据安排将于今日开庭。胡连友说,他在长沙通过法律援助请到一名代理律师,届时将代其到庭。魏爱国也称,出于安全考虑,也将委托律师应诉,自己不会到庭。胡连友的代理律师罗喜立告诉南都记者,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全权由律师代理的,无须被告到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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