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陈彬
蝴蝶花中飞,喜鹊立枝头,祥云飘过,观音送子……一纸淡墨中透露着喜庆和欢乐,但这不是一幅画,而是一纸婚书。
婚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1月25日(正月初三)起,市博物馆首次举行为期3个多月的《婚庆之喜——株洲市博物馆馆藏历代婚书展》(以下简称婚书展),所展出的60余份不同时代的婚书(馆内藏有100多件),上起清代咸丰年间(复印件),下至2009年,时间跨度逾百年。
“这些婚书,反映了中国近现代婚姻关系及婚姻习俗的演变。”市博物馆副馆长肖劲说,“它向大众传达了‘忠贞浪漫、白头偕老、风雨同舟、不离不弃’的婚姻文化。”
清朝:证书上写有“冰人”字样
主色调为红色的婚书展览厅,洋溢着喜庆。展出的婚书中,年代最为久远的是清朝咸丰十一(1861)年的婚书(复印件),红纸墨书。
据了解,民间婚书最早起源于唐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婚书由结婚双方在店铺里购买,然后将从政府机构购买的印花税票贴到上面,这样即算得到官方的承认。“至于这张婚书(清朝咸丰年间的婚书)是否从店铺里所买,已不可考。”市博物馆工作人员称,“但能保存下来已属不易。”
由于时间久远,又是复印件,婚书的文字已模糊不清。市博物馆工作人员称:“那时的证书上一般会写上‘冰人’二字,冰人即媒人。”据了解,新中国成立前推行“明媒正娶”,只要有了媒人,就算是经过公证了,这种写有媒人名字的婚书,官府予以认可。
民国:要购买印花税票贴上
而民国时期,“部分地区的婚书由德高望重的长辈书写,介绍人和证婚人均要签字、盖章。有些地方的婚书填写后,还要到政府部门购买印花税票贴上,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市博物馆内,记者就看到一张贴有4张印花税收的结婚证。
此外,民国时期虽有受西方影响的“现代版”婚书,但大多数婚书还是沿用了清代样式。有的结婚证,按照阴阳论,分别用“乾”、“坤”代表男女双方,一般都写有介绍人、主婚人、订婚人、结婚人姓名及其生辰八字、祖宗三代名号等。
五六十年代:新娘新郎并列在一起
走进展览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1950年7月6日的结婚证。结婚证正面是一幅喜庆场景,蝴蝶翻飞,鹊立枝头,白云飘浮,观音送子……
1950年4月30日,新中国《婚姻法》颁布,废除了包办婚姻。该证也是市博物馆收藏的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后最早的结婚证。
据介绍,彼时的婚书上有了几处明显的改变,“新娘、新郎的名字开始列在一起,双方父母、媒人、证婚人等的名字不再出现在婚书上;结婚证统一由政府颁发,不能再自主购买;统一名称;将国旗印在结婚证上,象征着婚姻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并印上‘双方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结婚的规定,发给此证’的字样。”
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出现了各种样式的结婚证。“我们的馆藏就有20多种。图案充满浓郁的地方特色、民族风格以及时代特征。比如,在50年代,和平鸽、稻穗、棉花是结婚证上的主角,这反映当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60年代初期的结婚证出现了鸳鸯戏水、并蒂莲、梅花等传统吉祥物,象征着人们期待社会稳定、风调雨顺。”市博物馆工作人员解释。
文革:全部都有《毛主席语录》
进入“文革”时期,结婚证趋于简单,但不乏时代特色——全部要有《毛主席语录》,有些还绘有毛主席头像。色调也简单,一般只用红、黄、黑三色,下面的文字也十分简洁:“自愿结婚,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发给此证”。而落款都为“××革命委员会”或“××人民公社”等的印章。
九十年代开始:统一的护照开本
从1991年开始,结婚证改由民政部统一监制,最新版本的结婚证,大红封面上印着庄严的国徽,护照大小的开本样式,使用人民币专用防伪纸张。
2004年3月1日,结婚证再次“变脸”,封面变为枣红色,烫金,内容为横版打印,水印图案为“双喜”。
“《结婚证》的变迁,折射的不仅仅是婚姻文化的变迁,也反映了时代的变迁。”前来参观的市民李小姐感言。
【相关链接】 市博物馆珍藏的几种特色婚书
最大的婚书:长77厘米,宽26.5厘米,1939年1月2日颁发。
最小的婚书:长9.9厘米,宽15.5厘米,1969年10月6日颁发
时代最为久远的婚书:长32.5厘米,宽13.5厘米,时间为清朝咸丰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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