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日讯 长沙的高三学生明天就要开学了。长沙市今日公布了2012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和去年春季相比变化不大,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标准个别项目有微调。
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微调
去年春季,省级示范性高中一年级收费标准是1291元,今年是1259元,降低了32元;农村高中一年级收费由840元降低到808元。城市和农村高三年级 的收费标准不变,高二年级有微调。这些变化是因为书籍费、作业本费、体检费等代收费有微调,学费标准维持不变。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取消学费项目,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按规定收取代收费。取消原向学生收取的借读费收费项目。
农村学校禁收校服费住宿费
根据规定,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城市小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60元;中学校服不 论季节,每套不超过70元。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住校学生收取的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所需经费按长沙市政府经费分摊政策执行。
举报热线
如发现乱收费行为,家长和学生可拨打12358和长沙市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办公室电话0731-84442002、本报新闻热线0731-84326110进行举报。■记者 贺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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