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观点
地税:“即便无罪也应缴纳欠缴税费”
株洲县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彭思杨说,2004年县政府的会议纪要违反国家税法,因此废止,追缴吉仕高的税费合理合法。此案中,吉仕高深知其作为国家公务员不能参与经营活动,因此以其兄吉仕明的名义开发项目谋取利益,“实际控制权还是在他手上,是否构成具体逃税行为,应由中介机构鉴定”。
同时他还表示,本案中,吉仕高有无主观逃税故意,都应纳税,“税务机构追缴税费,与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是两回事”,他说,吉仕高即便无罪,也应依法缴纳欠缴的100余万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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