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年,我心里太累了,老了蛮多。”12月27日,吉仕高一脸茫然地望着记者,额头上挤出数排皱纹。
43岁的吉仕高原是株洲县国土局一名公务员。2007年底,他被控逃税罪。此后5年,他不停地奔波,几经周折,日前终于重获自由。让他颇为困惑的是,当年被警方暂扣的105万元扣押款至今去向不明。
株洲县公安局称扣押款已冲抵其所逃税款入了地方财政税收专户,但吉仕高却称他并未收到完税票据。
【案发】 公务员涉嫌逃税被警方带走
若不是突如其来的变故,2007年12月19日只是吉仕高在株洲县国土局一个极为平常的工作日。当天,株洲县公安局的民警突然找到他,将其带走。由此,吉人生中最为艰难的5年拉开序幕。
“县公安局在没任何鉴定依据下,要我的家人缴纳了105万元保证金(警方称为扣押款),然后才取保候审放人。”吉仕高说,接受警方调查后,他才知晓自己是因逃税被抓。
事实上,早在一年前,他就察觉到了端倪。2006年9月14日,株洲县地税局的两名工作人员曾向他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书上只说限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有关资料,并没具体写整改什么。”吉仕高说,对方口头告诉他,主要是因他开发的熙园小区。
熙园小区于2004年开发,为株洲县开发的第一批商品房。相关资料显示,该小区由株洲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我哥哥吉仕明投资了这个项目,我只是在其中帮一些忙。”吉仕高并不否认自己帮忙做了一些事,但他认为,自己不是开发商,也不是投资商,不属于纳税主体,因此当时并未在意。2007年6月和7月,株洲县地税局又连续两次向吉仕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吉一气之下拒绝签收。他本以为事情不大,不料5个月后,民警找上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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