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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镜亮:
别指望“山寨出好货”
“假冒伪劣产品之所以主要出现在基层乡镇,与农民的维权意识淡薄有关。”据李镜亮介绍,今年以来,12315投诉中心仅接到9起相关投诉,“这就很能说明问题——农民兄弟买到伪劣商品后,往往选择自认倒霉”。
李镜亮认为,对很多低收入农民而言,价格常常是其决定是否购买商品的首要条件。正是这种心理,加上造假技术日益高明,产品仿真度高,其优劣、真假往往很难分辨,为不法商贩在农村市场推销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此,李镜亮表示,质量是衡量商品好坏的标志,但“山寨”产品只是疯狂追求如何获得更大利润,根本没有“质量”的概念,故不可对其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无论是‘知假买假’,还是买到伪劣商品后的忍气吞声,这类行为积少成多,都势必损害整个消费市场。”李镜亮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山寨”商品:无法分辨其是否正规、合法时,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支持;消费过程中,尽可能保留有关凭证;权益受到侵害时,果断拨打消协投诉电话12315进行维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前虎:
灭绝“假货下乡”须多管齐下
近些年,农民兄弟深受“山寨”与伪劣商品之害,这有着多重深层次原因:首先,很多名牌产品进入农村市场确有障碍,如道路等交通设施不足、当地现代物流体系尚未完善所造成的运输成本过高、储存条件较差、价格不占优势、保质期内售完没有保证等。而对于农村消费者来说,消费能力与习惯都有待改善,如因信息滞后,对“山寨货”普遍缺乏识别能力;中国的农村往往距离权威研究检测机构路途遥远,维权成本过高等。
要改善这种局面,需多管齐下。不仅要告诉农民兄弟“什么不能买”,还得告诉他们“能买什么”;不仅要打击各种伪劣产品,要得用真正物美价廉的产品来占领农村市场。
首先,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逐步使现代物流体系覆盖到农村地区。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强化对农村消费市场的协同监管,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威慑力。
其次,品牌企业要关注农村消费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研发适合农村实际的产品。把农民用不到的一些功能删掉,满足基本需要就行——成本降下来后,销路不就打开了?另外,企业还完全可以利用既有销售网络,宣传演示“山寨品”与正品的区别,普及消费常识。
第三,政府及各级消协要不遗余力地向农村提供信息,如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公示牌等,滚动宣传各类商品信息、维权知识、法律法规等。
编后: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老百姓而言,“食”与“安”都是天大的事。城市里,各类“食品安全保卫战”从未停歇。对于幅员广阔、经济水平相对滞后的农村市场而言,保障食品安全的难度系数无疑更大。
但“难度系数大”不能成为坐视不理的托辞,相反,它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更紧迫的需求以及更广阔的作为。“假名牌”们针对城乡结合处和郊区农村的这种“选择性倾销”,一方面说明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与消费水平急需加强引导;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基层执法部门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以致农村市场成了“问题商品”监管中的薄弱环节。
尤其需要警醒的是,在“假名牌”中占据了相当份额的“假名牌食品”,其最终消费者多是儿童,而儿童对刺激反应敏感且解毒排泄功能弱,不慎摄入“问题食品”将影响健康,甚至造成更大危害——让农民兄弟,特别是让同为“祖国的花朵”的农村儿童来为假冒伪劣“埋单”,于情难恕,于理难容。
借用一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采访中不时听到的呼吁来作为本专题的结语:我们爱买便宜货,不等于农民爱买“山寨货”,我们也想买到物美价廉的真名牌,可谁能告诉我们上哪买去?——为了城乡消费者共同的消费权益,请全社会共勉。(作者:刘洋 唐天喜 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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