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下月起,城管执法人员暂扣占道摊贩物品时不能单人行动,必须有两名以上队员联合实施;拆除违法建筑时,不能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进行。被称为行政“法典三部曲”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将正式实施,昨日,长沙城管芙蓉区城管执法部门启动了法规宣传。
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于给城管执法人员戴上了一顶“紧箍咒”。今后城管暂扣占道摊贩物品时,规定不能单人行动,必须有两名以上队员联合实施,并当场向当事人开具查封、扣押决定书和物品清单,且查封、扣押的期限不能超过30天;城管将暂扣的物品据为己有的,将被降级、撤职直至开除;拆除违法建筑时,不能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进行;“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一些临聘人员将不能参与执法。
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新法出台,确认了城管行使强制权的法律地位,为城管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破解“执法难”在国家层面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记者龙源 通讯员李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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