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6日讯 株洲天元交警今天宣布,上周一发生在该市泰山路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让民警颇为惊讶的是,肇事者竟是一名18岁的在校学生,其肇事致人死亡后,竟然照样去学校上课。
11月28日下午4点50分左右,天元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泰山路财政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展开调查,伤者沈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于12月5日死亡。
目击者介绍,事发时,沈女士由南往北过马路,突然一辆摩托车由东往西疾驶而来,将沈女士撞倒在地。但对方没有停车,反而很快朝炎帝广场方向开去。
案发后,天元交警大队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大量的摸排走访,民警基本确定肇事车为一辆黑黄相间的女士踏板摩托车。12月3日,经过对嫌疑车辆行驶路线的追踪,民警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12月5日晚,民警在王某家将其抓获。归案后,王某才知道,一周前被自己撞倒的路人,已于5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王某今年18岁,系株洲某技工学校学生。摩托车系父母为满足其上学所需购买。
事发当天下午,王闲着无事便骑车出去闲逛,骑至泰山路时将沈女士撞倒。“当时只觉得车子碰了她一下应该没什么大碍,所以抱着侥幸心理逃离现场回到了家中。”王某说,事发后,他仍如往常一样与同学一起上学、放学,直到民警的出现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许琳
分享到:
长沙市第二届“人民满意警察”、“拥警模范市民”评选,请为您心目中的满意警察拥警市民投上一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