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报道,近日,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25个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将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的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
《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
同时,试点城市要大力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个人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其住宅小区停车位或工作场所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该类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的配比不得低于1∶1;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提供充电设施建设的服务。
本报讯 (记者 张怀中)长沙是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这意味着,长沙也将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或将有一系列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惠及星城市民。
2009年,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四部委,确定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13个城市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 随后,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沈阳、成都、南通、襄樊、呼和浩特等城市先后被纳入试点名单。
自2009年开始试点以来,长沙积极开始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布点。今年6月,长沙第一批32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已在城北、城南、城东、城西四个供电局布点,计划建设的长沙电动汽车充电网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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