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1月16日讯(记者 李景辉 肖铁伟)“这个停车场没有看到任何收费批文和公示,停车收费合理吗?”11月16日,有市民致电湘潭在线新闻热线0731——58276731,称岳塘区霞光西路和建设南路交会处都市风采足浴楼下前坪有人对停放的小车收取停车费,现场却没有看到任何收费批文和公示牌。湘潭在线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停车场用十多根钢管“圈地”,无收费公示牌却要收费
11月16日下午,我们来到霞光西路和建设南路交会处都市风采足浴楼下的这个停车场。在入口的位置,放置了一块写有“温馨提示”的红色牌子,上面写着: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按一小时5元计费,服务时间为8:00——24:00,并注明:凡在本栋大楼消费的车主,可凭消费单据不收停车费。
在停车场靠建设南路一侧的地面上,有人浇筑了10多根一米多高的钢管,将人行道和停车场的地面隔开,场内的地面上用油漆喷了停车标识。
停车场不时有车辆进出,一名男子在引导停车并向司机收取停车费。
停车收费5元/次,发票盖章与实际不符
随后,我们驾车进入停车场。这名男子迎了上来,告诉我们停车需要收费,不管停放多长时间,都是收5元。当我们提出需要发票时,这名男子拿出了一张5元的定额发票,但是发票上面盖的却是“湘潭市雨湖区解放路停车场的发票专用章”。
当我们询问是哪里组织的收费时,这名男子告诉我们,他也是被聘请过来收费,才来一个多月,只要司机有在大楼消费的票据就可以免费停车,其他具体情况并不知情。
随后,我们联系了该栋大楼管理方之一的姚姓负责人。姚先生表示,收费的是这栋楼的业主请的维护停车秩序的人,业主没有参与或者干涉,还有路边的钢管也是维护秩序的人设置的。
物价部门:商业场所停车收费需具备三个条件
我们将情况反映到湘潭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科科长周云枫介绍,商业场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只要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就不算违规。
周云枫说,按照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理,机动车停车收费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和提供正规票据,否则就涉嫌违规收费。周云枫表示,市民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由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随后,我们又将情况反映到岳塘街道莲城社区,负责城管工作的黄慧娟表示,这些钢管障碍物是私人设立的,并没有向城管部门报告,社区会将向上级部门反映,请职能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