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王珏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5月25日讯 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因工作需要,导致职工应休未休,每天按 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300%付报酬。2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要求全省各级机关 事业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制定年休假计划,保证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15天

《细则》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其中,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