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今年你休年假了吗?”“没休上带薪年假的,到底有没有补贴?”这是上班族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近日下发,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能享受带薪年假。因单位与个人协调而应休未休的,每天按日工资的300%给予补贴;但因个人原因不休的,只享受正常收入。有专家表示,出台地方办法保障职工的休息权,机关事业单位先行,可带动其他领域对国家相关法规的进一步落实。
作为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在湖南的落地,这份《细则》确实体现了“细”,不仅规定了带薪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见制图),也明确了休假和补休办法等。
《细则》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