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案情后,雁塔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1.31”案件专案组,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宁宁告诉民警,该男子大概30岁,身高约170cm,嘴上有一颗痣很明显,南方口音。案发民房大门装有电子门锁,而嫌疑人无电子锁钥匙。
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线索3小时抓获犯罪嫌疑人
由于案发时正值除夕夜,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困难。根据宁宁提供的线索,专案组民警判断,嫌疑人应该是外地人,租住在小旅馆。随后,民警立即对东三爻堡村、东三爻村内的出租屋进行拉网式排查。当日上午10时许,专案组民警在东三爻堡村一旅馆内,发现疑似犯罪嫌疑人的外地男子租住信息。
经调查,该男子于1月29日入住该旅馆。民警立即调出男子信息让受害人辨认。经辨认,该男子就是当晚对她实施强奸的犯罪嫌疑人。上午11时,当该男子返回旅馆时,被守候多时的民警抓获。
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孟某为汉中洋县人,今年29岁,已婚。2004年,孟某因盗窃罪被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服刑期满后,孟某在陕西省内多地打工,临近年根,因为没有挣到钱,孟某不愿回家过年,一人住在三爻堡村内的小旅馆内,打算年后去渭南打工。
1月31日下午5时开始,孟某独自一人在外喝酒。当晚10时许,喝完一瓶白酒后,孟某返回小旅馆途中遇上独自一人的宁宁,心生歹念。孟某用右手大拇指顶在宁宁的腰部,谎称是刀,挟持宁宁至小旅馆实施了两次强奸。
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雁塔分局刑事拘留。(记者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