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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图书馆外借图书玩“失踪” 图书馆称很受伤

A-A+2013年10月30日14:05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湖南图书馆内,工作人员正在将破损的图书整理下架。  均为王志伟 摄 湖南图书馆内,工作人员正在将破损的图书整理下架。  均为王志伟 摄 
 工作人员正将一本被撕毁的少儿书籍从电子系统内剔除。 工作人员正将一本被撕毁的少儿书籍从电子系统内剔除。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0月30日讯(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曹浩宇)

  昨日上午,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96333反映,他去湖南省图书馆借某一本书,半年都没有借到,原因是有读者将书借走后大半年未归还。“有些读者借书多年不还,也有读者损毁图书,这些行为影响到大家的阅读,希望能进行一定的处罚,改善这种状况。”该市民表示。

  接到市民的反映,记者昨日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图书损毁:少儿图书受灾最重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湖南省图书馆,工作人员正在整理内务。在少年儿童分馆内,工作人员将一堆破损的图书分拣在不同的纸箱里。“有些书的条码页不见了,想找新书替换都很麻烦。”该工作人员旁边摆着5大箱破损图书,墙脚还有一大堆,大部分的封面都已不见,有的纸张已经全部散开,纸上还被乱涂乱画。

  “在少年儿童分馆里,平均每个月就有100多册书被损坏。”借阅部副主任李婷说,省图书馆的图书被读者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大部分是少儿图书。除去图书质量和翻阅次数过多导致的损坏情况外,基本都是被撕毁、乱涂乱画、倾倒饮料。

  图书被明显损坏后,图书馆会要求读者照原价赔偿,或买一本新书替换,但“有些家长还书时不承认,说借走的时候就是烂的。”遭遇这种情况,他们也只能提醒读者下次注意爱护图书。

  久借不还:工作人员很无奈

  损坏的图书归还后,还有可能被工作人员修复好继续上架,但如果是读者借走不还,这本书就相当于彻底消失了。2008年,馆方曾初步估计,流失的馆藏图书达6万多本。

  “借书不还的情况大多数发生在成年读者身上。”李婷说,读者借书不还大致有三种情况:觉得书好有收藏价值,就私自占有;因书丢了或长期忘还,怕交高额赔偿费和延误费,干脆不还;忘记还书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还书。

  据介绍,在湖南省图书馆,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100元押金,就可办理借阅证。外借期限为30天,另可续借30天,逾期每册书、刊每天收取延误费0.2元。为了鼓励长期未还书的读者将书归还,该馆规定,书刊每次每册收取延误费最多5元,每人每次最多20元。在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开展“还书免责”活动,以免责、免罚款的方式来挽回损失。

  “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主要还得靠读者自觉。”李婷说,两年前,有位读者用假身份证作为抵押,借了馆内唯一的一本齐白石画册,谎称只是拿出去复印,此后再也不见其踪影。2010年,有位老人将一本借了25年的书还了回来。这位老人当时因为喜欢这本书想占为己有,但后来感到愧疚,就特意归还,还捐赠了3本书。

  工作人员:希望与诚信档案挂钩

  今年,为提醒读者按期还书,湖南省图书馆专门设置了电子短信提醒系统,在归还期到来前,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提醒读者。

  “如果没有还回来,我们也只能限制读者借书,而不能把书拿回来。”李婷告诉记者,该馆平均每年新增3万人办理借阅证,单独打电话催交图书不太现实。她希望,以后电子系统能自动发短信催交,同时,读者借阅图书的情况能与个人诚信档案挂钩,督促其按时还书。(线索提供人郑先生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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