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芸 通讯员 廖伟平)蒋先生在肯德基店消费时摔伤,后被判定为九级伤残。经工商部门调解,近日,肯德基店答应赔偿消费者蒋先生各类损失共计58716.6元。
2011年8月3日,蒋先生在东茅岭路汇泽影剧院旁肯德基店消费时,因踩到该店门前满是油污的台阶,而当场摔倒,动弹不得,该店负责人将其送入 医院治疗,并拨打12315,希望工商部门介入调解。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东茅岭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进入调查,了解案情后告知双方,待申诉人伤愈后再行 调解。
10月20日,蒋先生出院后,向该所及被申诉方递交了医院诊断书及司法鉴定书等材料,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蒋先生依据有关规定,向岳阳肯德基提出了共计72704元的赔偿,但双方就过错划分和现金赔偿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该所工作人员通过与双方多次电话交流,前后多次双方当面协调,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近日终于达成协议:费用合计75564元,其中法检费 700元;九级伤残赔偿66264元;住院护理费5320元;住院伙食费2280元;营养费1000元。由申诉人蒋先生承担此次事件35%的责任,被申诉 方承担65%的责任,即由被申诉方岳阳肯德基汇泽餐厅承担以上总费用的65%(住院治疗费除外)49116.6元,住院医疗费9600元由肯德基支付。
协议达成后,双方均表示满意。
分享到:
315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曝光各种食品安全问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