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3日讯(记者 赵明 通讯员 刘星)因非法营运被行政执法人员处理过,湘潭县石鼓镇的朱某对执法人员从此怀恨在心。去年10月19日,当他看到执法人员在整顿摊担时,居然动手打伤执法人员。1月2日,岳塘区检察院透露,朱某因涉嫌妨碍公务,已被起诉至法院。
2011年10月19日,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与岳塘街道城管办执法人员,一起在莲城步行街附近整顿乱摆乱放。一名推三轮车销售绿豆沙和玉米的妇女,因此被执法人员叫住,“已经口头告诉你很多次,这里不允许摆摊设点。”
执法人员介绍,为整顿市容环境,莲城步行街沿线的摊点一旦发现将被取缔,这位摆摊妇女已经屡次违反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开具处罚文书,并暂扣三轮车。这位妇女却当众撒泼,揪着执法人员的衣领不放。
就在执法人员耐心劝说时,开跑跑车的朱某路过,他冲上前对执法人员吼:“你们这样执法要不得,怎么能和一个女人较劲。”朱某不但不听执法人员的解释,还“仗义”地拿起摩托车头盔砸向执法人员,将其中一人打成轻微伤。随后,朱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并于去年11月2日被岳塘检察院批准逮捕。
事后,朱某对案件检察员透露,自己“多管闲事”源于积怨,去年他曾因非法营运被城管部门处理过,“我想报复,看到他们和那个妇女起争执,我就去添油加醋。”冲动之后,朱某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法律,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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